无锡市新区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无锡新区自1992年开发建设以来,综合实力已跻身全国各类国家级开发区的先进行列,2008年,成为中央“千人计划”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2009年,成为国家传感网技术创新核心区,是江苏省仅有的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先进开发区。为充实和优化无锡新区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2011年中小学及部分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2011年招聘教师25名。其中初中7名、小学16名、幼儿园(差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2名(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骨干教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近三年在专业刊物发表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形象、气质良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特级教师;
2.具有省辖市“教学能手”(含)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
3.获省辖市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或在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教学骨干。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以及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
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与学校需求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2010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非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毕业于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2)在高校学习期间曾获得学校一等(含)以上奖学金;
(3)在高校学习期间曾获得学校两次(含)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在高校学习期间有两年(含)以上校、院(系)学生会干部经历。
3.2011年硕士、博士毕业生(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可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4.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2011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条件同第2条),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已取得新区历年招聘教师“准入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应聘小学语文及幼儿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只招聘男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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