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高级中学2011年招聘教职工简章
来宾高级中学是来宾市委、市政府投资1.3亿元新建的一所高起点、高规格的公办高中,为来宾市教育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校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占地面积为267亩,是柳州地区民族高级中学的新校区,办学规模为81个班,4500名学生,计划于2011年招生开学,现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41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人数
(一)面向全国财政全额拨款中学在职在编高中教师招聘教师11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二)面向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中学在职在编高中教师招聘教师25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2名,物理实验教师1名,化学实验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三)面向全市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招聘教辅人员3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图书管理员1名,校医1名。
(四)面向全市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招聘行政管理人员2名,其中教务干事1名,政教干事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
1.所有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师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效果好。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达
到二级甲等以上)。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
(5)具有一次及以上高中教学循环经历(须提交单位证明)。
(6)专业对口。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42周岁以下(196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9)身体健康。
2.在全区范围招聘的人员,除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外,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2)获得县级及以上“高考质量奖”。
(3)参加市级及以上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获奖(含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研讨活动中执教)。
3.在全国范围招聘的人员,除具备应聘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之一。
(二)教辅、行政管理岗位
1.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5.教辅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行政管理人员要求获得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之一。
7.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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