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远安县教育系统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继续面向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对象、条件
1、招聘计划: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编委研究,决定201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名,其中高中4名,分学科是语文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舞蹈1名、地理1名;初中4名,分学科是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2名;小学7名,分学科是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4名;幼儿教师3名。
2、招聘对象和条件:中小学教师招聘2011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幼儿教师优先招聘省幼师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对象必须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自愿到远安县教育系统工作。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及《招聘简章》,分别在方正网(湖北人力力资源中心)、远安网、远安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现场发放招聘资料,接受政策咨询和报名。
2、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填写《远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在招聘现场报名,或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3、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
4、组织面试和试讲。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报考者统一进行面试和试讲。
5、面试和试讲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6、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合同。
三、聘用人员使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安排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鉴证。试用期满,经考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远安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管。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县财政全额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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