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8日 以后出生);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2)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 聘岗位及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毕业生不可报名应聘岗位代码为 0101-1002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类别目录见附件2:《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3月18日-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①本地考生报名地点: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②外地考生报名地点:为方便外地考生报名,特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会上设报名点,具体如下:曲阜师范大学(3月18日)、鲁东大学(3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3月22日)、聊城大学(3月26日)。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报 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①研究生:须提交身份证、本科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③2009年、2010年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临淄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签订《临淄区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现场缴费。
享 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报名当天到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 续。
4、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后,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5、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临淄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予以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经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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