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2011年公开招聘16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40名,初中教师20名。特此公告。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事编制部门派人参与,区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1年全日制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有一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工作经历的在职教师(如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则必须有一年中学语文教学经历;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则必须有一年小学科学教学经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应聘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人员应具备应聘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则须具备应聘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者第一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中师,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标准(语文、英语、音乐达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或者合格证书。应聘小学英语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应聘初中英语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6、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限男性。
7、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在职人员须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8、具有特级教师称号、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最多可放宽5岁。
9、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
应届毕业生68人,在职人员92人,共计160人,各岗位的职数分配如下:
招聘数
岗位及学科 |
应届毕业生(人) |
在职(人) |
合计 |
小学语文 |
22 |
24 |
46 |
小学数学 |
18 |
20 |
38 |
小学英语 |
5 |
7 |
12 |
小学音乐 |
3 |
7 |
10 |
小学体育 |
3 |
7 |
10 |
小学美术 |
3 |
5 |
8 |
小学信息技术 |
3 |
5 |
8 |
小学科学 |
3 |
5 |
8 |
小学合计 |
60 |
80 |
140 |
初中语文 |
3 |
2 |
5 |
初中数学 |
4 |
4 |
|
初中英语 |
2 |
2 |
4 |
初中物理 |
3 |
1 |
4 |
初中生物 |
2 |
2 |
|
初中体育(田径) |
1 |
1 |
|
中学合计 |
8 |
12 |
20 |
中小学合计 |
68 |
92 |
160 |
各岗位的最后录用职数将根据报名情况按最低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均列入芙蓉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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