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是一所培养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系列人才的大型综合职业院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确认的全国十三家技师学院之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目前设有数控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动漫设计与制作、电气自动化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制冷与空调技术、体育服务与管理等二十余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按照《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在北京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能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工作调动安排;
7、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30日之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应聘报名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同一页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荣誉等信息的复印件邮寄(快递)至学院人事处,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bjgmrs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岗位名称序号”。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占40%)和能力测试(占60%)的方式进行。详细时间、地点、要求等见学院网站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根据拟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通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如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任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2号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97
联系人:冯福龙
电话:010-88461504
学院网址:http://www.bitsm.net.cn
邮箱:bjgmrsc@126.com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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