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恩施州委党校2011年直接选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直接选聘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0】73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社会直接选聘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试讲、面试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我校教师队伍。
二、选聘条件
1、学历(学位):在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基础上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专业:文科类;
3、年龄: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通过恩施州人事信息网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中共恩施州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样表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
(4)已经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5)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其中笔试采取由所有应聘人员现场写作命题作文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由应聘人员自行选择我校提供的备选专题进行准备,试讲时间为45分钟,需准备课件。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10%。
(四)组织体检
组织总成绩位列前两名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核
我校将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六)拟聘对象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恩施州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直接选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州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直接选聘人员,我校将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直接选聘人员须与我校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0718—8252300\18995925211\13343553268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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