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录聘后2学年内取得)。
3、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小学(含学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1、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09—2011年毕业生(2009年、2010年毕业生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在临海市教育局的及大学生村官)。
2、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非师范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英语学科可放宽到第三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09—2011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职教专业课)。
4、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2011年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5、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6、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市机关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上述对象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口,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临海籍毕业生是指毕业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调档时的户籍所在地是临海。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表)
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足招聘计划1:3的;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足招聘计划1:2的;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足招聘计划1:1.5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5日——3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暂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在面试前需提供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的则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96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查阅临海教育网《关于印发2011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教人[2011]3号)。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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