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简章
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1年相城区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骨干教师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1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工作,由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8日——201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邮寄至苏州市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邮编:21513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xcveczp@163.com。
3.报名程序:
(1)递交应聘材料。
报名者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1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3份(加贴照片),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初审: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如: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手册或档案托管证明均可)、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技能资格证书(件)。
《登记表》可自行至学校网站(http://www.xcvec.com)下载。
学校初审合格后集中递交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进行复审。
(2)现场验证。
经审查合格,报名者于考试当天持应聘材料原件到现场交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应聘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无误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区纪委全程监督下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理念、专业理论等。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 笔试满分为100分。以笔试实际得分按20%比例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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