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漳州市直中小学招聘新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管理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编办审核批准的市直中小学2011年安排毕业生需求计划指标,特制定2011年市直中小学招聘新教师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1.2011年市直中小学招聘新教师的原则是: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择优”。
2.招聘工作的文件根据是: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编办、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24号,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1]6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以及闽教人[2010]7号等。
3.招聘计划
根据省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文件精神,2011年市直中小学招聘新教师分三批进行,具体如下:
⑴2011年我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由各校或市教育局提前与免费师范生供需见面确定招聘意向,再参加2011年3月省教育厅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学科计划指标为:汉语言文学2名、数学与应用数学1名、物理学1名、历史学1名、教育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1名,计7名。
⑵普通中学(含中职校)各学科教师(含教辅)招聘计划由各校组织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市教育局参与全程指导和监督。各校必须提前将招聘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具体事项我局将另行下文通知。普通中学(含中职)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2011年漳州市直中学新教师需求计划
注:带○的为免费师范生招聘计划。
⑶上述中学(含中职校)未能落实的各学科招聘新教师计划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新教师计划,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后,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按省、市有关规定择优录聘用。幼儿园新教师招聘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2011年漳州市直中小学校新教师需求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学科招聘计划,其公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为:
(一)专业学科教师
1.普通中学各专业学科教师招聘条件: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漳州市以外生源,应属于应届且综合积分前30%。
2.小学、幼儿园各专业学科教师招聘条件: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及芗城区生源并取得大专学历的未分配就业的中等师范毕业生。
3.特殊教育学校物理专业招聘条件: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师范类物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中职校汽车维修、财经类、烹饪、建筑类、计算机和机械制造等专业学科教师招聘条件:漳州市生源,相同或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尚未分配就业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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