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今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406名,报名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23日。具体招聘事项和相关政策,应聘人员可登录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和广西教育厅公共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查看。
广西2011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4406名,其中初中1881名,小学2525名。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一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二是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对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23日,报名网址为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资格审查于6月30日结束。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第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第三,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第四,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市、区)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聘期3年 招聘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5日
招聘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招聘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5日。各设岗县(市、区)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市、区)相关部门应聘。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各设岗县(市、区)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查阅。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
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