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市2011年特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教联字[2011]27号)、《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吉林省2009年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吉教师字[2009]28号)的规定,现就特岗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试基本方式
面试采取全程封闭的方式进行。
特岗教师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工作动机、专业精神和个性特点等。
面试试题由市特岗办组织各学科专家命制。
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二、面试评价内容
熟悉所申报学科教材、教法和教学要求,并注重应用。
面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与教态、课程和教学设计能力、板书等教学基本功;学科理论知识水平、对课标及教材的理解能力、专业技能等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精神、身体与心理素质等。
三、面试评分标准
市特岗办组织专家根据学科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各学科的具体评分标准。
四、面试时间安排
2011年7月24日上午7时-12时,下午13时-17时。
五、面试考场及设置
永吉县特设岗位面试考场设在吉林一中(吉林市松江南路1号);
磐石市特设岗位面试考场设在吉林二十三中(吉林市黄旗街1号);
桦甸市特设岗位面试考场设在吉林工业经济学校(吉林市桃园路134号);
蛟河市特设岗位面试考场设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吉林市吉林大街22号);
舒兰市特设岗位面试考场设在吉林二中(吉林市吉林大街36号)。
每个考场设评委席7个,考生席、监督席、计分席、计时席各1个,考场门外设引导员1人。侯考室设工作人员4人,备考室设工作人员2人。
六、面试计分办法
(一)面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计。
(二)评委以整数打分;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位数不够以“0”占位)。
(三) 面试成绩需经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名确认,以当场报分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七、面试要求及程序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将视违纪处理;
2、早7时考生准时进入侯考室报到,按照侯考室工作人员要求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明确事项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3、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特殊情况需上卫生间者,需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批准后由监督人员陪同前往;
4、早7时30分,面试顺序号为“1”的考生进入备考室准备面试,以后每间隔10分钟有一名考生按顺序号进入备考室准备面试。进入备考室不准携带任何其他物品,备考室备有草纸、笔和尺;
5、早8时,面试准时开始,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需在考场门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后,由考官向考生当面公布其所得分数,得知自己的分数后,考生自行离场,结束面试。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接触,如有接触,接触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6、考生必须按考场安排的测试时间进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吉林市教育局特岗办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