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与职数
1、 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中小学英语7名,中小学音乐5名,中小学体育5名,中小学美术7名,中小学信息技术7名。
2、 城区学校教师:高中地理1名,职教专业教师(电子电器)1名,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愿为苏仙教育服务。
2、报考电子电器教师职位须具备本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者优先;报考高中地理教师职位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它岗位按:师范类毕业生要求本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要求本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4、研究生学历要求28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专科、本科学历要求25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幼师要求22岁(含)以下,198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苏仙区在职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2、地点:苏仙区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17室);
3、程序:报名时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报考费300元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片3张。
4、领取准考证:2011年8月16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要求: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职数。
(二)笔试
1、时间:8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
2、地点:郴州市苏仙中学。
3、内容: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三)面试
1、时间:2011年8月19日。
2、地点:郴州市苏园中学。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不安排学生)。试教内容:①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初中阶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高中地理为高中阶段现行教材。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电子电器专业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③报考幼师职位的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五项全能测试,各占50%计算面教成绩。
(四)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2011年8月21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六)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政府网、苏仙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2473549(教育局纪检室)、2473531(教育局人事股)、2890097(人社局)。
四、待遇及要求
1、高中地理、电子电器、幼儿教师等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拟聘到农村中小学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二年。支教期间由区财政发给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支教期满后,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不愿签订合同或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替补人员。
报名地点:苏仙区教育局417室(王仙岭生态公园对面,乘21路、22路、27路、33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2473558(苏仙区教育局)
2890097(苏仙区人社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郴州市苏仙区人社局
201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