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2011年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根据要求,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申请种类分为四种
据了解,此次报名的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海南省,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符合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向对应的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具体如下:1、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主要面向户口或工作在本辖区范围的申请人员。2、省教育厅面向全省受理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原则,在省教育厅、海口市、三亚市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中选择一个相应的认定机构报名。3、《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栏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要填写详细的工作单位名称。4、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填报申请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如有错误由申请人负责。5、按照本人取得的学历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申请认定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员须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东侧)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8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申请信息,欲申请人员可登陆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了解。(记者 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