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公告
201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4日,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5日-18日,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20日。为做好我省的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可报名参加面试。
2、原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注册,进行预报名。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原件进行两科免试资格审核登记,通过者可继续进行其他面试报名审核。
特别提示:笔试免试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报考与笔试相同学段的面试科目,因笔试合格证和面试合格证学段不同造成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申请考试改革试点的要求,凡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单科或双科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过期不再办理免考手续。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方法及流程见附件1。
2、现场确认期间,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免考人员还需携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 指定的地点(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
3、现场确认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4、考前一周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3.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5.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五、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参加省组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考生面试合格发放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联合下发的《面试合格证》。
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面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考点一律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其它考点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选择其它考点的考生,其网报信息一律无效。
附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