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报名
1.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相一致;中学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中职文化课面试与笔试科目一致,考点可选择在市(州)或高校。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面试与所学专业一致,考点一律选择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2. 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参加我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2013年上半年可直接在网上报考相应学段的面试。报名后考生须携带两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面试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办理面试免考笔试手续。
(五)面试光盘申报
各市(州)和高校考点应按照要求将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光盘申报表(附表3)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光盘申报截止日期:上半年4月28日,下半年12月13日。
(六)面试过程
1. 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 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 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中职类别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其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 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七)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