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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2013年合肥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请人员可于4月15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进行网上申报,7月底前将发放证书。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安徽省拟于2013年下半年进入改革试点,届时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考。
户籍在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户籍在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及各开发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合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刘静 记者 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