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与试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3]66号)精神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面试与试讲测试对象为怀化市户籍(或在怀化就读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证或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并参加了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和教育实习的人员。
二、测试内容
测试有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内容。面试与试讲同步进行,采用说课形式,说课主要要求考生正确把握教学内容、正确阐述自己对某一课教材的处理以及测试考生对教学过程的安排、对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同时测试考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板书以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等。说课内容采用现行的中小学教材,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采用现行高中一年级下期各科教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自选相应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采用现行初中二年级下期各科教材;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采用现行小学三年级下期各科教材。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的自选相应的幼儿园各科教材。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科目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一致,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自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材等资料具体说课内容自选。
三、测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9月25日-9月27日;地点:怀化市教育局师资教育科。报名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笔试科目合格证或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2.面试与试讲时间:9月28日;地点:怀化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教室
3.面试与试讲流程:面试、试讲按考生名册的编号顺序进行,考生需凭身份证、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经监考员查验后进入考场,并于考前10分钟到备考室候测。面试、试讲时间为15-25分钟,由三位专家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中的“评价标准”进行现场评分,取三位测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为测试成绩,测试结果分 A、B、C、D四个等级(即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面试、试讲成绩分别达到C级(含C级)以上方为合格,测试专家负责填写《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的有关内容,并由测试专家组组长签名。签署有专家组和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的“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是考生到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测试要求
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专家应使用普通话,按照面试、试讲“评价标准”严肃认真地进行测试,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判;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试讲测试纪律,听从安排,认真对待测试。面试、试讲结果由测试组长当场公布成绩和等次。考生在测试结束后第二天(9月29日)到市教育局领取签署有专家意见和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的“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五、测试收费
按照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网上申报
面试与试讲测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网上提示参加现场确认。其他有关事项按怀化市教育局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规定执行。
怀化市教育局师资教育科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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