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3日举行,目前,笔试网上报名已经开始,16日,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昨日,针对报名参加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咨询得比较多的一些常见问题,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我在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成绩,还能否按照原办法直接参加“说课考试”?
答: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按照原办法参加说课考试的教师资格考试方式已经结束,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今后申请教师资格全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国考可免试科目二。
问:我已有一个教师资格证,能否参加国考,再申请一个其他种类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答:可以参加国考,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一年内不能申请两个教师资格证。如果当年已成功申请一个教师资格证,可以再参加当年的国考,当年取得国考合格证须到第二年方可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证。
问: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现在需要申请第二个不同类别的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考吗?是否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答:现在申请教师资格证均须参加国考。如果第一个教师资格证是参加国考取得,现在申请类别的部分笔试考试科目与已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部分笔试科目相同,且单科合格成绩仍在有效期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问:可以跨专业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可以。报考条件中的相应学历仅指报考不同类别教师考试所需的学历,不是指专业。考生可以选择跨专业报考。
问:到外地就读的本省考生,可以在本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到外地就读的本省考生,只要户籍仍在海南,可以报考本省教师资格考试,但仍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是本校三年级以上学生的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