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比其他学段教师职称“矮一截”的状态或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打破,更多一线中小学教师将能享受到“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职务的荣誉和待遇。
将可比肩大学教授
在试点6年之后,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会议决定,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建立于1986年。2009年,中国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和陕西宝鸡首次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2011年改革试点范围有逐步扩大,包括广州、深圳、佛山在内的一些城市也开展了试点工作。
据南都记者了解,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这意味着,即使是一个小学老师也可以通过努力工作钻研教学,也可以获得最高正高级,也就是与大学教授相当水平的荣誉和待遇。
而在此前,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不少中小学教师在评上限定的最高职称后,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惰性思想,职业发展空间受限,进取心和积极性不高。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举将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激发教师队伍内在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
“评聘分开”未被采纳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这或许意味着,过去一些地方曾经进行的“评聘分开”的试点不被有关部门采纳。
据南都记者了解,以最早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的山东潍坊市为例,在1998年以前,该市实行的是评聘结合,即评审通过就兑现相关待遇。但1998年以后,潍坊开始试点评聘分开,即不再进行职称指标管理,只要符合评审条件,只评审资格,如果单位没有空岗或不聘任,就无法兑现工资待遇。
有研究者对此项制度的研究发现,两种制度都存在着一些瑕疵。评聘分开不利于教师的均衡分布,因为这样的话,那些因为岗位少而无法评上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就不会选择到农村学校或者城镇的薄弱学校去任教,而是选择在城镇少数重点学校“守株待兔”。
这样一来,又由于岗位限制,同样职称的老师,却无法享受同样的待遇,就会导致教师群体产生矛盾。
因此,仍旧有不少地方在试点过程中选择评聘结合的制度。但专家分析认为,这种制度的问题在于,教师一旦评上某一职称,则终身拥有。存在一些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就不愿教学,而选择搞管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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