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前疫情防控紧急公告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所有考生除要严格遵守《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各项要求外,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综合当前全区疫情发展态势,现就参加10月30日举行的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前疫情防控要求紧急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密接史、时空交集的考生要主动报备,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隔离期间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要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上岗。各考区要尽可能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三、10月25日—30日所有考生及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0/t20211025_41936.html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须及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继续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情况并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
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行程卡”和“健康码”的核验,提交《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进行体温检测。除配合考点进行身份验证外,入场期间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以及10月15日以来,有区外中高风险旅居史;10 月1日以来,有我区二连浩特市、额济纳旗、阿左旗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要严格按规定配合落实当地疫情管控措施。若进入考点,须提前向工作人员告知情况,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全程通过单独通道进行体温检测与身份验证,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本
信息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考生号)
考生电话
常住省市
居民身份证号码
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10月16日-10月29日)
日 期
10月16日
10月17日
10月18日
10月19日
10月20日
10月21日
10月22日
体 温
日 期
10月23日
10月24日
10月25日
10月26日
10月27日
10月28日
10月29日
体 温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无相关病例接触史,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相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来未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接触境外归来人员,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等,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考前14天体温检测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考生本人签名:
备注:考生首场考试需提交该《承诺书》
附件下载1: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原文链接: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0/t20211022_4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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