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考前应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考前避免出省旅行、减少在人员密集场合的聚集性活动。当疫情有变化时,须遵守我市最新防控要求。考生要遵守考点学校的防疫要求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
2.考生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APP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以及“行程卡”的申领。无浙江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学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校园(考点)需要测温,检查健康码、行程卡。对考前14天内从省外来校、返校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所有考生须符合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属于“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和医学观察期”人员的要求。
4.考前14天,考生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若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或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均须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和核酸检测;此类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间隔24小时以上,第2次须在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6.属于“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7.所有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依照《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可下载)上所列的项目自行筛查,如实填写,并按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科目数打印1至3份,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在进入考点时未主动提交该表的,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8.考生须积极配合考试机构、考点进行的健康核查、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等。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考试结束有序退出考场。
9.若入考点时出现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到发热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有异常情况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前,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10.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非低风险地区、发热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1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12.考生应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入场检查、体温检测预留足够的时间。
原文链接:http://jyj.jinhua.gov.cn/art/2021/10/25/art_1229072242_5900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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