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朋友: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 2022年 1 月 8 日-10 日举行。当前,全国疫情仍处于多点发生、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按如下要求做好考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扫码打卡
(一)扫码打卡流程:1.信息检查
扫码前,请考生务必先仔细检查“信康码”个人信息
(微信搜索“信用青海”—“信康码”—“个人信息”), 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当前城市”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当前所在城市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 修改。(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扫码打卡
已成功报名参加青海省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青海省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如下图)二维码,进行健康信息打卡。扫码后弹出“绿码”(或 黄、红码)即为打卡成功,无需其他操作。
(二)扫码打卡时间及次数要求
1.12 月 18 日-12 月 24 日期间(考前 14+7 天),从省外返青或仍在省外的考生须每天打卡一次,其他考生在此期间至少打卡一次。
2.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所有考生均须每天打卡一次(已完成面试的考生,后期无需进行打卡)。
二、当前我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 3 号)》要求,我省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
1. 低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青人员和有中高风 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青人员,除需扫码、测温和持有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来青返青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 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三、参加面试需携带的资料:
1. 选择“西宁在校生考区”的考生:
(1) 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附件 1);
(3) 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信康码(健 康码)”(信康码获取方式: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 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面试前一天截图);
(4) 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通信行程卡”(通信行程卡获取方式: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通信行程卡, 按提示要求注册查询个人行程数据,参加面试前一天截图);
(5) 面试前 48 小时内我省定点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2. 选择“西宁非在校生考区”的考生:
(1) 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附件 1);
(3) 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信康码
(健康码)”(信康码获取方式: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
→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 加面试前一天截图);
(4) 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通信行程卡”(通信行程卡获取方式: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通信行程卡,按提示要求注册查询个人行程数据,参加面试前一天截 图);
(5) 面试前 48 小时内我省定点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的考生,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 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需服从考点的安排,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特别提示
1.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全面控制,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出现增加了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提早安排好行程,建议省外考生提前 14 天返青,省内考生考前 14 天内不离青离宁。备考期间做好日常防护,及时进行健康排查。
2. 因考前核酸检测考生较多,时间较为集中,可能存在部分医疗机构检测报告出具时间较久等情况。为防止考生考前未能及时取得报告而影响考试,请考生务必尽早预约,详细咨询相关机构报告出具时间。
3.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接受体温测量(低于 37.3℃)、查验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考点。由于核验时间较长,建议考生提前 60 分钟到达考点,前往考点途中要加强自我防护,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服从考点管理,除身份核验外,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少交谈,排队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聚集。
4.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入场,切勿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文明应考。考生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考点的工作安排,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及材料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行程及健康信息。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1.青海省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
2.青海省部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名单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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