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网发布的《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得知,2015云南楚雄州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4月2日-17日。
一、 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均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含订购考试用书费)。
二、 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成绩合格,但报名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无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三、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5年1月4日前,各县市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间:初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报名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网上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三)考试收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中级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考试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打印的《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到州、县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初级网上交费开收据时间截止2015年2月5日止,中级网上交费开收据时间截止2015年4月30日止,过时不再开票。
(四)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考试用书,报名结束1个月之后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五)准考证打印:初中级资格在开考前10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应尽快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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