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苏财会[2014]82号要求,现将常熟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可先登陆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点击考试报名,进行报名注册。第二阶段: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读取二代身份证(拍照)、打印报名审核表。第三阶段:网上交费。第四阶段: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25日截止,报名网页自动关闭,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信息、审核确认及网上交费时使用。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请直接填写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不要使用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不满18位的从业资格档案号。
(二)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双休日照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和确认地点:常熟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学楼(常熟市枫林路6号,电话:52876483。)
(四)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逾期后果自负,常熟市考试点不再设立考试用书领取处,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五)报名条件: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六)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资料: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用于合格时发证、另一张用于自愿参加培训考生的听课证);
5、第二代身份证(用于采集考生照片)
(七)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级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办理调转手续的,到原发证机关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持有江苏省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直接办理调入,跨省的调转仍需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出手续。
二、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每个考生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方式:无纸化考试
考试地点:常熟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学楼(常熟市枫林路6号)
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其他
(一)考生应先取得“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的“承诺书”栏中签名确认,再到资格审核和确认处进行审核、拍照等事项。如有弄虚作假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准考证的打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为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日-5月15日。
(三)考试培训: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初级考试辅导。
(四)考试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文件规定,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60元/科。
(五)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另行通知。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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