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阜新考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现将阜新市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办理报名事宜。
1、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阜新市管理)的报名人员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2、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其他报名人员应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到阜新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再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人员接受现场审核需携带签署承诺书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二份、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报名人员还应按属地报名要求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⑴在职在岗人员应携带本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
⑵在校学生应携带本市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居住地在本市的其他人员应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 现场审核时间及审核地址
1、 现场审核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 现场审核地址:阜新市财政局会计科104室(细河区中华路51-2号),联系电话:0418-2831682、3327147。
四、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1、 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2月5日。
2、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5月10日。
五、 有关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 原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如学历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不满足报名条件的,应及时进行变更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缴费。
5、 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有关报名的具体详情请见“辽宁会计网”“通知通告”栏目中的《2018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阜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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