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成绩公布初期登录网站查询的人员较多,网络会有拥堵,请耐心等待或在非工作时间时登录查询。
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交钱改分”等诈骗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二、成绩明细得分查询
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客观公正。客观题部分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生成成绩;主观题部分通过计算机网络评卷辅助系统对每道试题的答题信息进行随机分配、采用三评一仲裁的机制实行集中封闭式的评分,并对所有临近合格的考生成绩进行了复查和复核,确保客观公正,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按照规定,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申请,不组织重新评卷。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下发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评〔2017〕11号)的规定,如考生本人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以书面申请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得分。
成绩明细得分查询申请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请考生于2017年11月25日前书面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资格考试成绩明细得分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到所属考区的设区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财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4号)关于报名资格实行考后审核的规定,中级资格考试三个考试科目成绩(包括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丢失,可按附件2的格式填写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3.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本人签名确认并承诺信息准确、真实。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地点。区直考区考后审核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各设区市考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待考后审核合格以及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等待合格标准公布后另行通知。
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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