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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营北税的征税范围
(二)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
(四)熟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五)熟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
(六)了解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七)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
(八)了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4.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5.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6.兼营行为。
7.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适用范围为: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增值税的低税率为13%。适用范围为: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二)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在特殊情况下,也按简易办法分别依照3%、4%和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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