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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5号),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为方便成绩合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查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9日共三天。(8:30-12:00、15:00-17:30)。逾期将只能参加下一个年度资格审查。
二、 审查地点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8办公室。
三、 审查对象
2017年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和2016年初级考试合格未按时参加审查的合格人员,初级每科60分或以上分数为合格。娄底市(含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冷水江市、新化县)。(报名点为证书管理号5至8位数,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后5位,如证书管理号为:1728115100590,报名点为1151,报名序号为00590)。
在外地的考生可以请人代办,但必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可以用复印件但必须单位加盖公章)及办理委托书(委托书可手写),委托人需要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 复审材料
成绩合格考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且签章的《____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考生自行下载,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后打印或打印后手写均可,经单位审查盖章。下载地址在下方。)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经单位审查盖章。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四)学历审查材料
1、 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 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3、 关于学历填写问题
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请务必填写报名时(2016年11月前)已取得的学历;第一学历(含高中、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必须要填,最高学历选填;学历、毕业时间、学校名称及专业请务必填写完整,否则审核不会通过。
学历信息请考生务必根据本人学历如实填写,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必须为报名前已取得学历时间。
五、 注意事项
有工作单位考生请盖现在工作单位章,在校生请盖学校公章或学院章,无工作单位考生请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章。关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初级可以只填现在所取得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最高学历可以不用填。
以上资料要求仅供参考,最终以人社局审核要求为准。资格审查咨询电话:8216030(市人社局专技科)、8313742(市财政局会计科)。
娄底市财政局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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