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评﹝2017﹞12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时长
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机考)。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 11月12日
2017年11月20日-11月29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3日- 12月5日
(二)报名及缴费办法
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8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三步:网上缴费。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注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
五、资格审查
兵团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发证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考后进行,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资格审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做好发证前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予发证。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7日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用书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2017年版初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与之相配套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也作了调整。本考试用书作为指导考试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做好考试大纲、用书及辅导用书的发放工作。
序号 |
书名 |
出版者 |
定价(元) |
1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17.5 |
2 |
初级会计实务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42 |
3 |
经济法基础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48 |
4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54 |
八、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初级资格(两科)总计收费95元。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17年11月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