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各相关考生: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按省厅要求,今年实行先资格审查再发证的方式,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证书延期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就资格审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请各县(市)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并按报名公告的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受理)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算会计工作年限的);
2、工作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清单,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申报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 (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不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考生:安庆市菱湖北路32号安庆市财政局会计科;
县(市)考生:各县(市)财政局会计股(科);
五、上述材料由各县(市)财政局、相关考生于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集中报送我局,以便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安庆市财政局网站。
咨询电话:
安庆市 0556—5288942
桐城市 0556—6203505
怀宁县 0556—4633352
潜山县 0556—8937904
岳西县 0556—2185035
太湖县 0556—4183552
望江县 0556—7186082
宿松县 0556—7814659
安庆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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