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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运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抓紧时间审核,审核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注:中级考生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初级考生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
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考生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中级考生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
初级审核地点:运城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市财政局后院西二楼)
咨询电话:0359-2222676,2503063
中级审查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职称科(市科协四楼)
咨询电话:0359-2665599
前二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第三项提供原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注:1、永济市、河津市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2、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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