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筹资管理
知识点预习一:筹资管理概述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资本结构调整等需要,运用一定的筹资方式,筹措和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
如果说企业的财务活动是以现金收支为主的资金流转活动,那么筹资活动则是资金运转的起点。
一、筹资的分类
(一)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衍生工具筹资按企业所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不同,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衍生工具筹资三类,这也是企业筹资方式最常见的分类方法。
股权筹资形成股权资本,是企业依法长期拥有、能够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企业的股权资本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内部积累等方式取得。股权资本由于一般不用还本,形成了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因而财务风险小,但付出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
债务筹资,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以及赊购商品或服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形成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清偿的债务。由于债务筹资到期要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因而具有较大的财务风险,但付出的资本成本相对较低。
衍生工具筹资包括兼具股权与债务特性的混合融资和其他衍生工具融资。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最常见的混合融资是可转换债券融资,最常见的其他衍生工具融资是认股权证融资。
(二)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
按其是否以金融机构为媒介,企业筹资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两种类型。
直接筹资(不通过银行中介),是企业直接与资金供应者协商融通资本的一种筹资活动。直接筹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发行股票、债券属于直接向社会筹资。
间接筹资,是企业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融通资本的筹资活动。间接筹资的基本方式是向银行借款,此外还有融资租赁等筹资方式。
(三)内部筹资与外部筹资
资金的来源范围不同,企业筹资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两种类型。
企业筹资时首先应利用内部筹资,然后再考虑外部筹资。
(四)长期筹资与短期筹资
按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不同,企业筹资分为长期筹资和短期筹资两种类型。
长期筹资,是指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筹集活动。
短期筹资,是指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金筹集活动。
二、筹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筹措资金→筹措合法
(二)分析生产经营情况,正确预测资金需要量→规模适当
(三)合理安排筹资时间,适时取得资金→筹措及时
(四)了解各种筹资渠道,选择资金来源→来源经济
(五)研究各种筹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结构合理
三、企业资本金制度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就企业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规范。资本金是企业权益资本的主要部分,是企业长期稳定拥有的基本资金。
(一)资本金的本质特征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投资者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
从性质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创建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是原始启动资金;从功能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用以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的资金;从法律地位来看,投资者只能按所投入的资本金而不是所投入的实际资本数额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从时效来看,投资者不得随意从企业收回资本金,企业可以无限期地占用投资者的出资。
(二)资本金的筹集
1.资本金的最低限额有关法规制度规定了各类企业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下限)。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资本金的出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取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两种形式出资。全体投资者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资本金缴纳的期限
资本金缴纳的期限,通常有三种办法:一是实收资本制,在企业成立时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二是授权资本制,只要筹集了第一期资本,企业即可成立;三是折衷资本制,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类似于授权资本制,但要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及最后一期缴清资本的期限。
我国《公司法》规定,资本金的缴纳采用折衷资本制,资本金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资本金的评估
吸收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筹集资本金的,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金额或者按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三)资本金管理原则
企业资本金的管理,应当遵循资本保全这一基本原则。实现资本保全的具体要求,可分为资本确定、资本充实和资本维持三部分内容。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是指企业设立时资本金数额的确定。
2.资本充实原则资本充实,是指资本金的筹集应当及时、足额。
3.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在下列四种情况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知识点预习二: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本的基本方式。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吸收国家投资
2.吸收法人投资
3.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4.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1.以货币资产出资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
2.以实物资产出资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以工业产权出资
吸收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风险较大。因为以工业产权投资,实际上是把技术转化为资本,使技术的价值固定化。而技术具有强烈的时效性,会因其不断老化落后而导致实际价值不断减少甚至完全丧失。
对无形资产出资方式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于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不禁止。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一般了解)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优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3.吸收投资的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筹资费用较低。
缺点:
4.资本成本较高。相对于股票筹资来说,吸收直接投资的资本成本较高。
5.企业控制权集中,不利于企业治理。如果某个投资者的投资额比例较大,则该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就会有相当大的控制权,容易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6.不利于产权交易。
【例题】(2010年第一大题第3小题)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出资的是( )。
A.专利权
B.商标权
C.非专利技术
D.特许经营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无形资产出资方式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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