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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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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点】: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
(1)什么是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如发票。
(2)原始凭证的来源
①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②原始凭证种类很多,既有来自单位外部的,也有单位自制的;既有国家统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发票,也有由发生经济业务事项双方认可并自行填制的凭据等。
(3)原始凭证的审核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①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原始凭证的更改
①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②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只有一条路)
③原始凭证上除金额以外的其他事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两条路,2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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