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当期销项税额,是指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依其销售额和法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或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当期销售额的确定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关键,对此,税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所谓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这四项都属于过渡的款项,并没有形成纳税人的收入)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④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结论:这四项都属于过渡的款项,并没有形成纳税人的收入。
(2)如果销售收入中包含了销项税额,则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属于含税销售收入的有普通发票的价款、零售价格、价外收入(价外费用)、非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3)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计算此业务酒厂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名师解析】销项税=(93600+2000)÷(1+17%)×17%=13890.6(元)
【例题3·多选题】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错误的计税方法是( )。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1年为限)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ABC
【例5-9】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名师解析】除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时,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其他酒的包装物押金应在销售时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当月销项税额=(321.7+5.9)÷(1+17%)×17%=47.6万元
记住: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