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37)

来源:考试吧 2017-09-08 11:20:44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复习指导,请微信搜索“考试吧中级会计职称”或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获得一对一冲刺指导

2017年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考试考点精讲(6)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免费做题、免费学直播课

   >>>2017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汇总

  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1)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相关链接】对保险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例题·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都有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

  【答案】√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该格式条款有效;(2)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但该格式条款有效。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中,无效的有(  )。

  A.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B.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C.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D.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答案】ABCD

  【解析】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选项AB);(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选项CD)。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会计师考试通关
2017中级会计真题答案
下载10页精华点题讲义
下载历年会计师真题卷
了解2018会计报考指南

会计职称万题库 | 微信搜索"万题库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秘】中级会计职称提分攻略 就问你想不想要最新文章

  关注考试吧会计职称微信,了解考试资讯通关技巧热点文章

  考试吧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日一练汇总最新文章

  关于2017中级会计职称全面实行无纸化的重要提醒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