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一、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
(一)“生产成本”账户
按产品品种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辅助生产较多的企业,也可将“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作为总账。
(二)“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期末,将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除季节性生产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二、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一)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①对于能分产品耗用的材料等,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等项目;
②对于不能分产品耗用的材料等,分配计入相关产品的“直接材料”等项目。
重点掌握:教材224页三个公式、教材225页例题1.
某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单价
【例题8-1】假定甲公司生产A、B两种产品领用某材料4400千克,每千克20元。本月投产的A产品为200件,B产品为250件。A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5千克,B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0千克。
A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200×15=3 000(千克)
B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250×10=2 500(千克)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4 400÷(3 000+2 500)=0.8
A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3000×0.8×20=48000(元)
B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2500×0.8×20=40000(元)
A、 B产品材料费用合计=48000+40000=88000(元)
(二)材料、燃料、动力分配的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格式为: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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