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所有者权益的基本概念、内容及特征
(二)掌握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核算
[概述]
一、概念及内容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三部分,其中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特征 (与负债结合理解)
1.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
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
3.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第一节 实收资本
一、概述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提示:《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只反映基本份额部分,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收到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例1】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 000 000元,甲、乙、丙持股比例分别为60%,25%和l5%。按照章程规定,甲、乙、丙投入资本分别为1 200 000元、500 000元和300 000元。A公司已如期收到各投资者一次缴足的款项。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 000 000
贷:实收资本——甲 1 200 000
——乙 500 000
——丙 3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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