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十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贷方登记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按照投资者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向投资者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二)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退回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考点二十一长期借款
(一)长期借款概述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人、归还等情况。该科目可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分别以“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考点二十二 应付债券
(一)应付债券概述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使用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书面凭证。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二)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见表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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