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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委托加工价格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高于委托加工价格出售或者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题•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答案】A
【解析】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216(万元)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该产品收回后继续加工,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
A.发出材料的实际资本
B.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AB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对于收回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例题·判断题】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
【答案】×
【解析】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举例】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 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00
贷:原材料 6000000
②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 1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80000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60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贷:银行存款 800400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费10000元(不考虑运费抵扣的情况)。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65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借:库存商品 65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50000
材料成本差异 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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