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和减值损失的确定(单项资产减值)
计提资产减值的关键是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企业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因其工作量很大,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要求:
1.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显着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的,资产负债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对于某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例如,当期市场利率或市场投资报酬率上升,该上升对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的折现率影响不大的,可以不因某种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一、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反映的是资产如果被出售或者处置时可收回的净现金收入。其中,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是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
2.企业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在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按照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如果难以获得资产在估计日的买方出价的,企业可以以资产最近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其前提是资产的交易日和估计日之间,有关经济、市场环境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在既不存在资产销售协议又不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处置资产的话,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公平交易愿意提供的交易价格减去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金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4)如果企业按照上述要求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