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例11】1998年12月,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建造的营业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结转固定资产成本1 800000元。该营业厅内有一部电梯,成本200 000元,未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2007年1月,为吸引顾客,甲公司决定更换一部观光电梯。支付的新电梯购买价款为320 000元 (含增值税税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另发生安装费用31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旧电梯的回收价格为100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假定营业厅的年折旧率为3%。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购入观光电梯
借:工程物资 320 000
贷:银行存款 320 000
注: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规定,进项税额(320000÷117%×17%)可以抵扣。
(2)2007年1月将营业厅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营业厅的累计折旧金额=1 800 000×3%×8=432 000(元)
借:在建工程 1 368 000
累计折旧 432 000
贷:固定资产 1800 000
(3)2007年1月转销旧电梯的账面价值
旧电梯的账面价值=200 000-200 000×3%×8=152 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0
累计折旧 48 000
营业外支出 52000
贷:在建工程 200 000
(4)2007年1月安装新电梯
借:在建工程 351 000
贷:工程物资 320000
银行存款 31 000
(5)电梯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
借:固定资产 1 519 000
贷:在建工程 1 519 000
【例12】2007年1月23 日,甲公司对某办公楼进行修理,修理过程中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120 000元,为购买该批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400元;应支付维修人员薪酬为43 320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措:管理费用 183 720
贷:原材料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 400
应付职工薪酬 43 320
注: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规定,进项税额20400元无需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