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
第一节 长期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也称长期负债)。其中,流动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负责:(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负责为长期负债。长期负债通常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长期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以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费用。有关摊余成本和利息费用的计算确定参见书第五章的有关内容。
现值(教材13页)
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等的一种计量属性。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 “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三)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归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例11-1】某企业为建造一幢厂房,于20×9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2年的长期专门借款1 5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借款利率按市场利率确定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9年初,该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共计900 000元,2×10年初,又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费用600 000元。该厂房于2×10年8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
需要掌握会计科目的运用:
1.区别利息的支付方式,如果是分期付息,计入“应付利息”;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应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长期借款利息对应“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资本化的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或“制造费用”;不能资本化的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该企业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长期借款——××银行——本金 1 500 000
(2)20×9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900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3)20×9年12月31日,计算20×9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135 000
贷:应付利息——××银行 135 000
(4)20×9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银行 135 000
贷:银行存款 135 000
(5)2×10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