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职称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答疑(5)
问题1、《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57页,[例5-3]中“并于20×8年确认对B公司投资收益1 500 000元……B公司并未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那是不是应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呢?
解答:本例应在20×8年确认“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 500 000”,同时将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由“90 000 000元(40 000 000 + 50 000 000)”改为“91 500 000元(41 500 000 + 50 000 000)”。
本例的目的在于说明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实现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实现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等于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在本例中,A公司在20×8年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1 500 000元,在20×8年应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 500 000
贷:投资收益——B公司 1 500 000
同时,由于B公司未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因此,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20×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或账面余额为41 500 000元(40 000 000 + 1 500 000)。
20×9年又新增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50 000 000元,因此,在个别财务报表中,A公司通过两次交易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达到60%,从而实现对B公司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91 500 000元(41 500 000 + 50 000 000)。
问题2、《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64页,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逆流交易为“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而第348页逆流交易为“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因此,是否应将“贷:营业成本”改为“贷:存货”?
解答:教材中两处的会计处理都正确,两者都提及合并财务报表和逆流交易,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交易和事项,因此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教材第64页是针对权益性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但不意味着存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会计处理问题。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企业(即母公司)持有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需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之中,另一方面在合并利润表中需反映在“投资收益”项目之中。因此,在存在逆流交易(即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时,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投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如存货)的账面价值中,即投资企业因逆流交易所持有资产价值中包含有未实现的利润,从而高估了存货的价值,应抵销这部分价值,从而冲减存货的价值,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教材第348页是针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抵销的会计处理问题。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共同构成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即企业集团),可以理解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均为企业集团内设部门,因此,母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均属于企业集团的内部交易,由此所产生的资产实质上只是位置发生了变化,其价值不应当发生变化。据此,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销售,无论是母公司向子公司销售(顺流交易)还是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逆流交易)都应当进行全额抵销而不是部分抵销(相比较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顺流逆流交易而言)。
问题3、《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91页,[例7-1]中固定资产是交增值税,而第93页,[例7-2]中固定资产为何交营业税?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1月20日在其门户网站对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政策解读: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教材第91页[例7-1]中固定资产是生产经营用设备,应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而第93页[例7-2]中固定资产是写字楼,不应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问题4、《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94页,[例7-3]乙公司会计处理是否应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3 780 000
累计摊销 600 000
贷:无形资产 4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 000
请问:乙公司为什么要确认营业外支出180 000元?是否应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换成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均不确认损益?
解答: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本例中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应改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3 780 000
累计摊销 600 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4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 000
问题5、《中级会计实务》教材135页与第143页都是明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息为什么不以复利计算?财务管理中单利终值系数是1/(1+n×i),是否应该是(5×59 000+1 250 000)/(1+5×i)=1 000 000,计算得i=10.9%?
解答:本例中,由于假定甲公司购买的A公司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因此,甲公司每一期应享有的债券利息为59 000元,但这些利息统一在2×13年12月31日与本金1 250 000元一并收到,即在2×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次性取得现金合计为1 545 000元。因此,本例应主要解决的是使2×13年12月31日1 545 000元的现值等于20×9年1月1日支付的现金1 000 000元的折现率问题,实际上是确定复利现值系数,适用的计算公式为: P = F×(1+r)-n
问题6、《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147页,[例9-8]把摊余成本改为108.21元后的分录麻烦老师给做一下。
解答:假定摊余成本为108.21元,其他条件不变,甲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出售B公司债券20 000份
借:银行存款 2 020 000
投资收益——B公司债券 144 2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成本 2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利息调整164 200
(2)20×9年1月1日,将剩余的80 000份B公司债券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 8 08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
——B公司债券 576 8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成本 8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656 800
问题7、《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154页,[例9-10]中的(5)投资收益113 571元,是否应按750 000+49 610-700 000做摊余成本?减值后是否按公允价值加利息调整做摊余成本?为何按原来的摊余成本算利息费用?
解答:在实际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上是基于实际利率r保持不变(在本例中为10%)而进行的会计处理,如果根据债券的公允价值不断调整摊余成本,则会导致实际利率也应作相应调整,从而使得会计处理非常复杂。
问题8、《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154页,[例9-10](4)(5)(6)的2×11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收入的确认,是否按750 000×10%=75 000(元)来计算的?请解释。
解答:第(4)笔账务处理中实际利息收入的金额不应按债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是因为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于债券的摊余成本,其实际利息收入的金额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算确定。
问题9、《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172页[例10-4]企业在计算20×7年应确认的服务费用和资本公积为(20-2-0)×200 000×5.4×1/2=9 720 000。请问:年数从20×7年到20×9年,第一年20×7年的基数是否应乘以1/3,而教材中是乘以的1/2,如何解释?20×7年确认的费用是否应为(20-2-0)×200 000×5.4×1/3=6 480 000?
解答:企业在计算20×7年应确认的服务费用和资本公积,其金额确定时乘以1/2而不是1/3,其原因在于:本例中假定“20×7年甲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16%,有2名激励对象离开,但甲公司预计20×8年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8年12月31日有望达到可行权条件。另外,企业预计20×8年没有激励对象离开企业。”因此,在计算时应先考虑两年时间。
问题10、《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238页,[例14-14]最后一行的会计分录中银行存款金额是否有误?应为834 000?
解答:假定甲公司在收到剩余货款时,销售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即余款800 000元和增值税额340 000元合计1 140 000元一并收到。
问题11、《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第288页,[例15-13]应纳税所得额=12 000 000+600 000+2000 000-1 000 000+1 000 000+300 000=14 900 000元 ,为什么不减600 000元,依题意可确认资产账面价值(6 000 000-6 000 000×20%)〈 计税基础(6 000 000-6 000 000×10%),则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什么不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减而是调增呢?
解答:该题目的条件是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上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而税法要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因此,该项固定资产20×8年在会计上比税法上多提了600 000元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以调增从而交纳所得税,或者不允许在20×8年的税前扣除1 200 000元折旧费,只能扣除600 000元折旧费,把不得扣除的另外600 000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因此在是在会计利润上的调增而不是调减,或者可理解为在固定资产折旧上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