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引入】2011年4月3日,甲股份有限公司因购买材料而欠乙企业购货款及税款合计为50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法偿付应付账款,2011年7月2日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普通股偿还债务,假设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股票市价为每股2.5元,甲公司以120万股偿该项债务,假定无相关税费。2011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增资手续,乙企业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10万元。假定乙企业将债权转为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
【解析】
(1)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乙企业 500
贷:股本 12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2.5-120) 18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00
(2)乙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坏账准备 1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9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500
【理论总结】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按股票公允价减去股本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按抵债额减去股票公允价值)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关键考点】债转股方式下债务重组的测试重点是债务重组损益的计算及债务人资本公积的认定。至于债权人换入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计算则与非现金方式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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