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老师,1.实在不理解投资时点的被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的净利润-已对外销售存货的评估增减值-固定资产评估增加值补提折旧额-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补提摊销额,实在不理解红字部分,为啥啊?投资时点调整的净利润中:为啥不减去固定资产高于其成本的差额,不明白??
2.老师,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会影响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吗?,如果影响,是如何影响的?
3.不构成业务的:
被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前的净利润-未对外销售存货售价高于成本的差额-固定资产高于其成本的差额+固定资产售价高于其成本的差额补提折旧额,这部分的红字又如何理解,实在不明白。
求解,老师!谢谢!
回复:
问题1.因为这不是内部交易产生的,不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所以不需要减去,其对净利润的影响仅仅是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结转存货成本以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不一样,所以只调整出售存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差额。
问题2.投资方认可公允价值,被投资方认可账面价值,投资方按公允价值计算,所以要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具体的影响就是上题调整净利润的过程。
问题3.这里说的是内部交易的调整,这样理解一下:
调整净利润时,要注意资产是内部交易产生的,还是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本身拥有的。
假设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存货:
如果是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本身拥有的存货,则其对净利润的影响是当期出售部分按账面价值和按公允价值结转成本的差额,所以调整的是当期出售的比例;
如果存货是内部交易产生的,则其对净利润的影响是当期未出售部分包含的未实现损益,所以调整的是未出售的比例;以后期间销售出去的,则说明包含的损益真正实现了,此时要将实现了的损益加回来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的,则当期被投资单位按账面价值计算折旧或摊销,而投资单位认为要用公允价值计算,所以投资单位要将折旧额或摊销额调整为公允价值计算的结果;
如果是内部交易产生的,则首先要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从净利润中调整出去,然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是通过折旧或摊销的计提来实现的,所以按公允价值和按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或摊销的差额,就是实现了的损益,要加回来,调增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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