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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存货
第二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成本:账面余额。
2、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须的预计税金、费用后的净值。
(1)库存商品(即完工待售品)的可变现净值确认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发现了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全额提取减值准备。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
(2)持有存货的目的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当有迹象表明存货发生减值时,企业应于期末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认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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