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说重点”,看看其中最有用的信息。
第一: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正高级会计,重新定义会计职称!
第二:会计圈靠实力说话,告别“越老越吃香”!
改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第三:初级1年多考,高级评审下放,正高级评审开启!
第四:互认互免原则,让学员少考1个试,多拿一个证!
会计职称与注会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近科目可互认互免,为考试减负。
第五:正高级第一批评审,或采用试点评审。
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已经感觉到了满满的福利,但还不了解和自己的真正关系,别急,具体内容,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1、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究竟是什么?
初级——助理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11-13级
中级——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8-10级
副高级——高级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5-7级
正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1-4级
这样划分对会计人的福利:
①晋升体系更完善,让优秀的会计人可以追求更优秀;
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挂钩,让职称级别与晋升级别相对应,为想快速晋升的会计人提供了通道。有了职级,自然就少不了加薪!
2、会计圈靠实力说话,告别“越老越吃香”!
可以看出,对会计人的要求是:
①更注重能力素质与实际贡献,即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扎实是正道。
②优秀的会计人,在职称评审时,也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
举例:大专学历,评高级
目前需满足: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称相关工作满10年,才有资格。
变更后政策:有重大贡献或偏远地区的会计人员,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称相关工作满8年(根据具体情况,建立不同机制的绿色通道)。
3、初级1年多考,高级评审下放
①初级会计考试将探索1年多考,根据报考人数增长趋势逐步下放。
这意味着:从业取消后,会计持证人员与从业人员相比,缺口极大,放宽考试频次,为鼓励更多的会计从业人员以及即将从业人员参加考试。
截止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持有者2000万+,而会计职称持证人员仅722万人,可见,若想达到会计上岗人员均持证,证书的缺口是非常大的。
②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市地。小编猜测,副高级的评审难度或将降低。鼓励已经持有会计师证书,满足副高级评审的考生,紧跟政策红利期。
4、互认互免原则,让学员少考1个试,多拿一个证!
注会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措施,让学员不必多次考试,减少考试负担。
举例:
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中级经济法、中级财务管理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会计、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审计、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中级会计师的会计科目,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可互认互免,即参加一次考试即可。
(新政策方向刚刚出台,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具体情况需参考当年报考政策)
5、正高级第一批评审,或采用试点评审
政策中指出,国家增设正高级会计师之前,或许部分地区可采用试点评审机制。小编也会随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通知给大家。
点击查看:炸了!初级会计职称一年多考,会计缺口大?
附件:会计人员基本标准条件
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会计人员参加各层级会计人员职称评价,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助理会计师
1.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能独立处理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会计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会计师
1.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三)高级会计师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四)正高级会计师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
2.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3.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
4.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视同具备前述第1至第4项标准条件,满足第5项条件,即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相关链接: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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