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答案 ※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 ※ 题库对答案 ※ 视频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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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题干】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甲公司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超过了其资产总额的30%,因此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
(2)【题干】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题中,刘某为甲公司最大股东乙公司的总经理,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
(3)【题干】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甲公司董事会在对丙公司进行投资的表决中,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有2名董事为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因此,应当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所以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的投资方案不合法。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
2.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和***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变,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题干】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无权自行决定担保
【解析】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考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题干】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成立
【解析】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法律行为与代理
(3)【题干】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有权撤销
【解析】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考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边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0万元和300万元,该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题干】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需要缴纳增值税:58.5/(1+17%)*17%
【解析】)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考点】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题干】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需要缴纳增值税:(20+300) *17%
【解析】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视同销售货物
【考点】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题干】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可抵扣
【解析】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考点】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4.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题干】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甲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特殊约定,因此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2)【题干】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知悉张某是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3)【题干】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答案】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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