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心得技巧 > 正文

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法律关系

来源:考试吧 2015-9-25 17:53:2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法律关系”,更多2016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请微信关注“566会计职称”!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汇总

  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法律关系

  【预习要点】

要素

具体规定

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客体

①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②人造物:建筑、机器、各类产品等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

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人身

主要指人体器官,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物。

  【要点点拨】

  注意主体、内容、客体的区分。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6《初级经济法基础》考情分析和命题规律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汇总

  2016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精讲汇总

  2016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情分析和命题规律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加入
收藏
返回
顶部